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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交公粮那时起,就牢牢地印在广大农民和城市消费者心中:粮食都在粮库中,粮库没粮就没有粮食安全,粮库粮食出问题,是要影响到大家吃饭的!
因此,关于国家政策性粮库的管理虽然平时不关注,但每年都会有国家部门组织检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保障。
就在近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了最新的《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国家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整个意见稿从仓库设计到人员管理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但最吸引每日粮油关注的则是对粮食在保管中的损耗标准的明确。具体规定如下:
中央储备的保管自然损耗定额为: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一年以上的,累计不超过0.2%(不得按年叠加)。粮油储存年限通常以新粮收获起算,当季生产新粮入库后第二年即视为储存两年。
油料: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2%;储存一年以上的,不超过0.23%。
油脂: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08%;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一年以上的,不超过0.12%。
此前,每日粮油在文章《粮库钱没腰 看你捞不捞——中国粮食安全岂容硕鼠践踏》一文中指出,粮食损耗也是我国粮食安全存储中的重要一环,保管不当,或者恶意上报损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都应当被视为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的行为。